1987年6月,人们的抗争民主化热情到达极点,第二年就创立了宪法裁判所。而今天是宪法裁判所终于成年(满20周年)。至今通过宪法裁判,为了提高国民和国家机关的宪法意识,宪法裁判所付出了巨大的贡献。宪法裁判所至今处理了1万5000多件案情,除了休息日以外每日平均审判了3件案情,并且规定了500件违反宪法的事项。通过这些工作,宪法裁判所不仅提高了宪法的威望和尊严性、国民的基本权意识,而且协助了法制国家的基础建设。国家机关信赖度和影响力调查中,宪法裁判所排名首位并不是偶然的结果。
不过,我国宪法至今处于“受难时期”。5月开始,持续3个月的“反对美国牛肉进口”蜡烛示威,唱出了违反宪法第一首《韩国是民主共和国》的歌曲,还作出了违反宪法的举动。具有主权的国民自以为,占领道路和暴力示威没有违法,不仅破坏警车,还绑架、虐待警察。总之首尔城市被这些示威者折腾的鸡犬不宁。而且网民们还火上加油,通过威胁3大新闻的广告主。这些行为违反了宪法的自由民主主义和法制主义原则,还玷污了自由市场的经济秩序。
政府和国会也是给宪法裁判所制造麻烦的主谋。政府的机会主义思想和提高效率的欲望生产出了违反宪法理念的政策。包括卢武铉政府时期的《新行政首都特别法》在内,私立学校法、历史法、新闻法等典型的政策接受了宪法裁判所的审判,或者产生了违宪争论。也有不少综合房地产税等房地产限制措施属于违宪争论的对象。国会也因为党利党略而造成了政局的混乱。
专家指出,国民和国家机关要想提高宪法意识的水平,就应该从幼儿园或者小学开始教导宪法的基本精神。因为宪法不仅是权利世界的规范,而且还是给国民的日程生活直接造成影响的最高规范。因此具有主权的国民应该首先认知和理解宪法的基本精神。那样才能监督国家机关和政治势力的宪法精神。这也是迎接创立20周年的宪法裁判所在“20周年会议”中要解决的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