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门户网站DAUM的舆论广场 — “Agora”上刊登着一篇标题为“杀人警察”的文章。
文章内容为:“本月1日凌晨,一位20岁左右的女性在参加反对美国进口牛肉烛光示威活动时,被一名战警勒住颈部,此女性,看样子已经不行了。”
这篇文章与相关照片通过网络迅速传播,而像“暴力警察”“杀人警察”等责难也接踵而至。但在第二天,经警方调查,昏倒的则是一名警察,而原因是呼吸不畅。写出此文的崔某,因“捏造事实”被拘留。崔某称:“虽说不太确定,但看起来确实如此,所以就将文章贴了出来。”
现今,网络通常被称为“信息之海”。但这片“海”中却不存在可以去粗取精的任何手段,因此社会损失也在日益增加。网络最初最纯的社会动机是集聚个人的力量,并使其强大。但这种动机却在受到威胁。
○无从检验的“信息之海”
上个月初,在主要门户站的搜索栏里输入“疯牛病”三字,就会跳出孕妇网站,翻译网站等与关键词毫不相干的内容,招致网民的强烈愤慨。
将人们最关心的内容摆在台面,紧随其后的则是赞助商网站的链接,这就是在欺骗网民,是种极其不道德的行为。
一位在职医生指出:“例如像具有极高口碑的搜索服务门户‘Naver 知识 iN’,像医学知识等专业领域知识中竟存在不少缺乏信任度的错误信息。就算有人矫正这些错误,也只能被迫埋在‘信息海洋’之中,得不到利用。”
情报通讯政策研究院(KISDI)于2006年,在一项研究报告中指出:“如果某个人身体状况欠佳,其心理也会一起‘生病’,如果在这种状态下接触与自己相符的信息,往往就会轻易相信这些信息。”
此报告还指出,有16.7%的网民表示因网上检索到的错误信息曾受到负面影响。就是说每6名网民中就有1人是虚假信息的受害者。
警察厅网络搜查队指出:“因网络上的虚假信息会通过论坛与博客瞬间传播,想找到将信息传播出去的‘肇事者’非常困难。虽然虚假信息对社会造成很大负面影响,却无人承担责任。”
但是制定信息的曝光度,对舆论造成直接影响的各种网站却忙于回避责任,他们指出:“我们只负责发布信息,其内容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
○将“集体知性”变成“集体野性”的虚假信息
如果不正确,没被过滤过的信息过剩,就会导致“多数人相信或想要相信的信息 = 正确信息”等不切合实际,不符合逻辑的现状。
在各种网站的讨论板块,或论坛的各种争议帖中,如果有人提出的意见与大部分人所持的不同,就会遭人指责,就会得到“这些人是否收了别人钱财,替其说话”等恶意攻击性留言。
因此,所谓“进步言论学家”提出如此的自省论“网络对恶意攻击性留言采取宽松,放任的态度,但对这种言论所剥夺的权利却给予漠视。”
网络有关人员提出:“网络虽说是个开放的空间,但如果个别人群持有不同意见,就会被认为是异类,就会遭到恶意攻击。所以大多数人群选择沉默,或被迫沉默。因大多数人群的意见不被吸收,就会导致信息错误与舆论一边倒现象。”
庆喜大学人类社会再建研究员教授宋庆才提出:“门户网站有必要转换经营方式,让讨论板块找到初衷。将正反意见讨论板块分开经营,并且设置一个可以集合,整理各方面舆论的仲裁者,便可增加正反双方的相互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