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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亿韩元中给国税厅长全君杓6000万

Posted October. 24, 2007 08:12   

根据近期检察院的调查表明,前釜山地方国税厅长郑祥坤(53岁,拘留起诉)在从建设业主金相振(42岁,拘留起诉)手中得到的贿金1亿韩元中,给国税厅长全君杓6000万韩元。

正在调查郑祥坤收受贿金用途的釜山地方检察院特别调查组,决定找出能够证明郑前厅长口供的有力证据。

检察院高层负责人表示:“虽然郑祥坤说给了钱,但是没有说清楚时间和地点,所以为了查出真相,我们需要做祥细调查。”

釜山地方检察院2次长郑东敏虽然也表示“因为正在调查贿金的用途,所以无法公开有关口供。”但他没有否定前国税厅长收取贿赂的嫌疑。

检察院正在重点调查金相振在通过前总统御前秘书长逃税的过程中,与前国税厅长也有关联的可能性。

上个月12日调查组的检察官曾向釜山地方检察院院长做过如下口头报告,他为了得到有关郑祥坤的证据资料访问首尔钟路区清进洞国税厅时,前国税厅长表示:“请不要再调查1亿韩元的用途。”

对此前国税厅长当天通过国税厅政策宣传负责人身份的报导说明资料强烈否定了有关嫌疑。他说:“我没有理由从在人事上从未受益的人(郑祥坤)手中收取巨额资金,这根本不是事实。”

他又说:“与给郑祥坤前厅长贿赂金的建设业主金相振从未见过面,也从没有听过有关税务调查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