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委员长尹增铉昨天表示:“韩国金融产业需要进行结构调整。”由于我们在金融危机时遭遇3万多名金融机关职员下岗的“金融结构调整”,听到这句话心都沉了下去。近来金融结构调整论再次抬头是因为最近《资本市场统合法(资统法)案》通过了国会财经委。再加上韩美自由贸易协定(FTA)达成妥协和生命保险公司上市案获得通过。
▷金融发达国家有英国、美国、新加坡、香港、澳大利亚。这些国家和地区均建立了英美系金融系统和法律体系。英美系系统奉行的是“除了禁止的,其他都允许”的全面主义。而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奉行的是“罗列允许的内容”的罗列主义。如,对有价证券,美国的定义是“具有各种属性的叫证券。”因此,随时都可以发行符合其属性的新证券。但韩国的定义为“证券是指国债、公司债、股票。”所以创造新商品非常困难。
▷所以,期货、期权、互惠信贷等新的金融交易均发源于英美系国家。《资统法》是要将大陆法体系的现资本市场相关法律修改为英美系。如果按计划在2009年实施该法律,韩国资本市场制度将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资统法》还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资产运营公司、信托、综合金融公司等针对不同金融公司的6个法律合并为一,可进行系统的管理。
▷金融产业是重要的未来增长动力。但在瑞士洛桑管理学院(IMD)的评估中,韩国金融领域国家竞争力列第38位。如果要培养竞争力,证券公司首先要发展成像美国高盛集团一样的大型投资银行(IB)。但即使把国内54家证券公司的资产全部加起来,其规模也只有高盛集团的十分之一。澳大利亚在2001年制订类似于我国《资统法》的《金融服务改革法》后,短短4年内资本市场规模翻了一番。我国资本市场能否也翻一番。
评论员 虚承虎 tigera@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