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龙星基金韩国代表柳会源的拘捕令被驳回事件,法院和检察厅之间的矛盾扩散到大法院院长李容勋在律师时期审理的案件,风波非但未能平息反而高涨。
大法院20日详细公开了大法院院长李容勋在去年6月审理外换银行诉讼案的经过,并表示:“检方在对龙星基金和外换银行进行调查过程中,了解李容勋的审理过程后,是不是将该信息传播到政治圈或媒体?”以此提出了强烈的疑问。
李容勋于前天接受一些媒体采访时,对公开自己审理诉讼内容等问题说:“一些势力试图威胁司法部首脑大法院院长。”
检察总长郑相明在当天上午举行的例行干部会议上强调说:“为了避免造成法院和检察厅之间的矛盾,检察厅成员应该慎重言行举止。”并将此番话指示贯彻到全国检察厅等,出面平息风波。
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部长朴英洙当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检察厅怎能敢诬陷国家重要领导大法院长?我们检察厅也感到很冤枉。”
大检中央调查部当天对龙星基金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的贸易性公司——LSF-KEB控股公司SCA和外换银行法人采取不拘留起诉措施。理由是龙星基金涉嫌为收购外换银行操纵外换信用卡股价(违反证券交易法)。
检方表示,两个法人在2003年11月20日举行外换银行董事会时,传播“虚伪减资计划”,使外换银行股价从每柱6000韩元跌至2550韩元后,收购合并外换信用卡。
检方认为,随着股价下跌,外换银行没有赔偿给小额股东的226亿韩元股份买进请求金,LSF-KEB控股公司SCA没有承担得到外换银行0.39%股份所需的费用(约177亿韩元)。
中央调查部调查企划官蔡东旭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0日,这些公司法人的控诉实效期满,如果确定两大法人的罪行,那么金融监督委员会将对外换银行的龙星基金方大股东资格问题等采取相应措施。”
李泰熏 鄭元洙 jefflee@donga.com needju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