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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对避税企业追缴税金

Posted April. 26, 2006 03:17   

旨在加强对龙星等海外基金的征税的《税法修改案》被提交到国会。

提出法案的开放的我们党议员称,在7月以前,将使该法案通过全体会议。但政府对此反应并不积极。

财经部和国会25日称,开放的我们党议员禹济昌等人21日向国会提交了法人税法和所得税法修改案。从其内容来看,把滥用国际税收条约的幽灵公司或特定基金公司指定为避税企业,由国家追缴税金。

去年修改,并从今年7月1日起即生效的《法人税法》规定,只对在由财经部长官告示的避税国家或地区设本部的外国法人追缴税金。

据该法案称,不可能把有龙星基金本部的比利时指定为避税国家,因此在现实中,难以对龙星基金出售外换银行的货款,追缴税金。

禹济昌等在提案理由书中,介绍提交法案的背景称:“现行税法规定,只能告示避税国家或地区。但这一规定不能适用于明显滥用税收条约的幽灵公司或特定基金,因此为了弥补这一漏洞而修改了法案。”

禹济昌方面称:“不想隐瞒这是针对龙星基金的法案。”

禹济昌方面称,将与财经部进行党政磋商,使法案通过后,让财经部长官在7月1日前告示特定类型的基金。

但财经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由国会议员决定法案的通过,但把特定类型的基金设定为避税企业,在国际上绝无仅有。另外针对特定基金的法案引发争论的可能性很大。”以此表露否定意见。



朴賢眞 witnes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