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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工会合法化”再次引发争议

Posted November. 08, 2005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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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工会,争议是限制=李议员称:“现行的教师工会法把不符合小学、初中教育法的教师排除在外,所以存在平衡性问题。”并表明改正事由称:“大学教授也属于工人,所以应该允许成立工会,改善工作条件和提高经济、社会地位。”

现行的法律条款规定,根据教师聘用者的许可,可以任用工会专职人员,但是修改案将这个条款缓解为,根据聘用者的同意和团体协定任用工会专职人员。

但修改案的原则是,教授工会也像教师工会一样,禁止进行政治活动和罢工、怠工等争议性行为。

如果修改案得以通过,教授、副教授、助教、专职讲师也可以成立工会,还可以针对政府和大学财团签订关于工资、工作条件、福利等的团体协议。

▽允许参与政治活动是关键=教授工会方面的立场是,教授也是依靠工资生活的人,应该组织性地参与制定大学教育政策。不要求普通工会水准的争议权,但是要求保障政治活动权利。

教授工会对外协助室室长卢重琦(韩神大学教授)称:“允许教授个人的政治活动,但是禁止工会层面的政治活动,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

民主劳动党议员段炳浩也与教授工会讨论了单独提出关于保障政治活动等内容的修改案的方案。

▽办学团体反对=韩国大学法人联合会称:“既保障了教授的学术自由,而且在经营学校等方面没有任何限制,因此与普通工人的劳动基本权不同。”

而且为了贯彻某种主张而成立工会,就等于是压力团体,所以离劳动基本权还有很大的距离。

联合会事务总长宋永植称:“不能以办学经营权侵犯教育权,同样也不能以公共性侵犯经营权。”还指出:“有必要正视因为教师工会而发生问题的小学、初中、高中教育现场。”

▽教授工会的立场=2001年,教授工会以法外团体形式成立,目前成员有1100名。10月7日,教授工会向劳动部提出了成立工会申请书,但是以违反现行法的理由被返还。

之后教授工会就主张“这是对教育工人的差别对待”,并于同月24日向国家人权委员会提出了请愿。



李寅澈 inchu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