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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和5个直辖市将不下调征税标准

Posted September. 06, 2005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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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和釜山、大邱、仁川、光州、大田等5个直辖市决定,保持原定课税标准(课标),该标准将分别成为9月和12月征收的土地财产税和综合房地产税的标准。

因此,在上述地区拥有土地的居民,其税金负担将大幅增加。

据行政自治部和各地方自治团体5日表示,首尔、釜山、大邱、仁川、光州、大田等6个城市的60个区郡中,66个区郡将在未下达课税标准的情况下征收税金,并计划10~12日下达《土地财产税缴税通知书》。起初,行政部考虑税务负担可能激增,要求各市郡区根据课税标准上调部分的50%范围内自行降低课税标准,但是6大城市隶属区郡担心税收不足,拒绝下调课税标准。

今年的公示地价发表时间有所不同,所以去年和今年两年的地价上涨幅度(全国平均37.5%)将一次性反映在共示地价上,如果直接适用这一公示地价,税务负担将大幅加重。

行政自治部地方税政组长姜民求表示:“各地方判断认为,大城市的公示地价涨幅低于地方,因此根据现行标准征收税金也不会使税务负担突然加重。”

相反,京畿、江原、忠北、全北、全南、庆北、济州等各道的直辖地区隶属的160余个市郡中,148个市郡(92.5%)决定对课税标准的增长部分进行一定下调。不进行任何下调的市郡有12个(7.5%)。

其中,隶属忠北、忠南、全北、全南、庆南的市郡决定针对课税标准上涨部分统一下调50%。

京畿道根据31个市郡的具体情况下调比率有所不同。金浦河南市、杨平郡等21个市郡决定下调涨幅的50%,杨州市(40%)、水原市(30%)、安养市(30%)、加平郡(10%)分别采用了不同的下调比率。果川、高阳、富川、南楊州、光明、始兴等6个市不会对课税标准进行下调。

税务师崔凤吉分析说:“因各地去的课税下调比率不同,所以即使地价相同,土地财产税和土地综合房地产税也会根据购买地区出现差异。”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