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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委拟赋予调查官扣押调查权

Posted May. 10, 2005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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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企业妨碍调查的行为,公平交易委员会计划推进赋予调查官司法警察官资格或扣押调查权的方案。对此,工商界反驳称,公平委以部分企业的妨碍调查为借口试图无端扩大权限。

公平委10日表示,以最近在三星TOTAL的妨碍调查事件为契机,拟定了强化对企业妨碍调查行为的处罚、强化公平委调查官权限为内容的综合对策。

首先,针对将调查官确认的资料或证据强行夺走或进行销毁的经营者和任职人员,公平委将推进在公平交易法中新设针对上述行为者追究刑事处罚的规定。

同时,为提高垄断(密谋行为)调查的时效性,计划与法务部就授予调查官司法警察官资格的有关方案进行商讨。

公平委事务处长姜大衡解释说:“就该问题几年前开始就与法务部进行了商讨,但是一直没有下结论。司法警察官的权利中,只要确保扣押调查权就可以,因此计划就将其纳入到公平交易法规定的有关方案共同进行商讨。”

针对故意妨碍调查工作的企业,公平委计划以另外一种方式将其列为3年集中监视对象企业,并对该企业的活动进行严密监督。同时,任职人员妨碍调查并确定为违法法律的情况下,将处以20%的追加罚款。

对此,工商界表示:“目前规定在妨碍调查的情况下需要交纳高额罚款,将部分企业发生的事例进行扩大并对所有企业进行扣押调查的行为着实过分。”

全国经济人联合会常务李承哲表示:“公平委具备业务检查权、拒绝接受调查时进行制裁权、引导内部告发制度等多种权限。针对基本上没有紧迫性的垄断调查引入司法警察权,实在太过分了。”



申致泳 higgle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