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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部将从明天开始实施选择加入制度

Posted March. 29, 2005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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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1日开始,若想用电话对房地产、贷款、Phone Dating等进行推销,事前需要得到对方的许可。如果违背这一规定,最高将被罚款3000万韩元。

信息通讯部29日宣布,将从本月31日开始实行“选择加入(opt-in)”制度。其内容为,在利用固定电话、手机、传真机进行推销时,必须要在事前得到对方的同意。

在未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发送手机短信(SMS)广告或非盈利团体以营利为目进行产品推销、服务信息推销也属违法。

即使是得到对方的同意,如果要在下午9点开始到第二天上午8点之间进行推销,也要另外得到同意。

另外,不允许为得到对方的同意而打电话。因为这将被分类为广告电话。应该用直接见面或用邮递或网络的形式进行询问。

但是对于网络垃圾信件,将维持现行的“选择退出(opt-out)”制度,该制度规定只有在具体表示出拒绝意向后才会被停止发送。

信息通讯部表示:“截至目前,很难证明拒绝接收信息的事实,但是以后发送广告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因此处罚就变得容易多了。”并宣布:“检察当局和警方将展开集中管制,来拔掉电话垃圾的根。”

预计因此次制度的实行,广告电话将大幅减少。但是对通讯销售业等制定了例外规定,再加上还不明确如何发送事先询问性电子邮件,因此也有可能会产生混淆。

像笔记本生产商、化妆品商、饮水机生产商、购物中心等已经得到通讯销售业或访问销售业许可的企业在推销产品的时候,无需经过对方的同意。但是在单方面传送录制的声音信息时,也需要事前得到同意。

信息通讯部嘱咐道,在接到没有经过同意的广告电话时,一定要向韩国信息保护振兴院违法垃圾应对中心(02-1336)举报。



洪錫珉 smh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