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北者回到北韩接受间谍训练后,再次潜入韩国的事件被公开,暴露了政府在逃北者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漏洞。
国家情报院于2日表示,按照《国家安全法》中的潜入逃出以及会合通信罪,将事件当事逃北者李某移交给检察机关,并建议检方将其予以非拘留起诉。李某目前正在大田地方检察院接受非拘留调查。
曾于去年1月入境的李某为了与家人团聚,于今年4月返回北韩,期间被北韩当局逮捕。他将有关国内逃北者定居组织“HANA园”和逃北者联合新闻机构“大成公社”等的情报透露给北韩当局,并接受间谍训练后再次潜入国内,而后又向国内当局投案自首。
对此有人指出,此次事件是因被告人主动自首才得以公布于众,因此很难排除还有同类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如果政府正在推进的“废除《国家安全法》”的计划得到国会通过,将无法对同类事件采取相应的措施。
2日,统一部长官郑东泳在世宗路政府中央大厦出席记者座谈会时表示:“逃北者秘密潜回北韩的情况有很多种。去年去国外旅行的600名逃北者中70%前往中国,目前还有40多名在国外旅游的逃北者逾期不返,在当地长期滞留。”
随着逃北者经由中国出入北韩的人数增多,进行“非法行为”事件也层出不穷。
逃北者柳某(36岁)于2000年6月以接回家人由返回北韩后,还对韩国进行诽谤,后来再度潜入韩国。1996年逃离北韩的南某(47岁)于2000年8月返回北韩,将国内相关情报机关的情报提供给北韩国家安全保卫部,再次潜入国内。
公安检察官出身的大国家党议员张伦硕表示,“如果不对《国家安全法》进行修改或完善,而直接废除,类似李某事件的案件就没有法律依据,只能以潜入逃出或会合通信等嫌疑进行处罚。”
当天,大国家党议员权宁世和孔星镇表示:“曾在7月份的情报委员会全体会议和9月份的国政监查会议上提问‘是否有北韩间谍伪装成逃北者潜入国内的事件’,但国家情报院一再强调‘没有此类事件发生’。”并提出了国家情报院故意隐瞒事件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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