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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耗费大量国力的“迁都”该就此结束

[社论]耗费大量国力的“迁都”该就此结束

Posted October. 21, 2004 23:14   

将宪法法院的长篇判决书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汉城是宪法规定的首都”。宪法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虽然宪法中没有名文规定汉城就是首都,但从宪法惯例角度来看,汉城就是首都。因为宪法惯例经历了朝鲜时代和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时期,而且大韩民国建国以来又是以分“自明”、普遍的原理为基础,被人们接受为首都。”

政府和执政党如果要继续推进迁都计划,就必须通过宪法修改程序,而要改宪,则又得到2/3席位以上国会议员的赞成并进行国民投票。但从第17届国会席位分部以及国民舆论情况来看,实际上迁都计划已经不可能实现。因此,政府应该信服宪法法院的判决,以适当、合法的程序迅速结束特别法的后续工作。

迁都计划本就是只顾政治利害得失的不合理计划。宪法法院的判决证明,任期不过5年的政府过于小看了600年历史的首都。政府在“将在国家资源全部集中到迁都计划中”这一非经济非效率性的计划不得民心的情况下,为了拉拢忠清圈的选票做出了这一大选承诺,并计划利用于下届大选的“政治王牌”。这是政府所无法否认的事实。首都圈“非对话”方式固然存在问题,但以这种方式推进的“迁都计划”将导致更严重的后果。所以这一期间,大多国民反对“迁都计划”也是对“政治无理手段”表现出来的正常反应。

在这种情况下,卢武铉总统还针对迁都反对论辩解说:“这是对总统的不信任运动以及反对进步的运动。”总统说“迁都是离开旧势力的根基,建立新势力的基础的行为,是支配势力的一种变化。”这一发言虽然道出了王朝时代的迁都意义,但事实上却使其政治性质更加清晰。青瓦台秘书官针对反对迁都的媒体还说出不合身份的脏话,说:“收回该受诅咒的臆测。”

但现在不是翻这些“旧帐”的时候。关键是日后的对策。忠清圈居民会比任何人都失望。而且在公布首都迁移地后,在这一地区购买房地产的人也将遭受很大的损失。这一切都是政治策略的失误所造成的,也证明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一句话。开始让忠清圈民众兴奋不已,而又让他们彻底失望,政府应想出安抚民心的方法。对这件事大国家党也要负起一定的责任。

政府要以这次的判决为契机,将“4大争点法案”也退回到原点,慎重审视是否存在“违宪”条款。如果“4大法案”中有侵害媒体言论自由、企业活动的自由、私人财产权等宪法保障的权利或与总统的国家独立以及保障领土完整的义务背道而驰的条款,必将得到“违宪”判决。宪法法院做出的判决是以国会多数席位作为“武器”的宪法精神,它告诫所有人不可以制定违反宪法制定目的法律。

宪法法院在未满6个月时限的3个月内做出“违宪”判决,是因为不希望消耗人力物力的政治斗争和国论分裂再持续下去。这次宪法法院9名审判员中的8名提出了“违宪”意见,这是前所未有的。政府在“改革”的幌子下,无视宪法程序和国民意愿强行推进迁都计划,从而加剧了国论分裂和社会矛盾。对此,政府应该向国民道歉,并为这一无理举动划上句号。政府要明白“适可而止”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