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大田红灯区“红色名单”上会不会有我?

Posted September. 30, 2004 22:10   

한국어

“长得像足球明星,未婚,提供啤酒优惠,手机号:○○○-○○○-○○○○……”

这是警方在中秋节假期上月 27日在大田的一家酒家查获的“顾客账簿”上的内容。

该账簿详细记录了108名常客的身体特征和手机号以及优惠内容等。

警方还得到了“顾客”们使用的信用卡结算明细表。这里详细记录了从上月1日开始到最近为止使用的160张法人信用卡和个人信用卡结算内容以及在该酒家用信用卡结算的329名顾客的名单。

警方为确认涉嫌嫖娼的430多人的身份,已对信用卡结算内容申请了没收调查令,而且还计划调查手机使用情况。

尤其是,据悉该酒店不仅有大田的顾客,在全国各地也有众多顾客,所以嫖娼的男性将被刑事立案。

当天凌晨警方接到一名妇女的报案说“正在被迫卖淫”,于是突袭检查了位于大田的代表性红灯区中区柳川洞的该酒家。

警方在现场逮捕了业主朴某(28岁)和嫖娼男子洪某(26岁,研究生)等11人,并起获了藏在朴某经营的酒家旁边的便利店内的顾客账簿。

警方对业主朴某等4人以涉嫌违反有关卖淫嫖娼中介等处罚的特别法为由,申请了拘捕令,而且对7名嫖娼者予以不拘留立案。

据调查,报案的妇女从18岁离家出走开始,4年零7个月以来因5000万韩元预付金,在全国各地被迫卖淫。

警方负责人表示,“过去按惯例只是以在现场逮捕的男性为主进行调查,但是现在属于加强管制卖淫嫖娼时期,所以计划彻底调查嫖娼者在公诉时效(3年)内的嫖娼行为,并依照《道德败坏行为法》进行刑事处罚。”

但是对此一些人指出,“在实行《卖淫嫖娼特别法》后,连过去的行为也进行管制,是不是属于追溯处罚及警方为‘提高业绩’的做法。”



needj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