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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日起正式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Posted June. 30, 2004 23:01   

根据修改的《工作标准法》,将从1日开始实行5天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部30日表示,从当天开始,公共企业及其下属机关、金融保险业、职工在1000人以上的企业的法定工作时间将从每周44小时减少为40小时。

职工在300人以上的企业和100人以上的企业将分别从明年7月和2006年7月份实行5天工作制。而职工在50人以上的企业和20人以上的企业将分别从2007年7月和2008年7月实行该制度。

修改的《工作标准法》中规定,如果相关企业的职工工作的时间超过40小时,企业应根据附加率,向职工支付相应加班费。

修改法还废除了月假,并规定生理休假的无等级化和把年假延长为15~25天。另外,规定不允许降低职工的基本工资。

劳动部表示,以公共企业及其下属机关为例,在全部282个企业(职工22.2236万人)中,51.5%(145个)的企业将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

而且在职工达1000人以上的426个大企业(138.9421万人)中,86个(20.2%)企业已变更了集体合约或就业规定。其中,73.2%的企业根据修改法调整了休假制度,而7.0%的企业减少了休假日期。相反,19.8%企业仍保留了原先的休假制度。

由于即使改变集体合约或就业规定,也无法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相关企业的职工对每周40小时以上的工作能够获得加班费。

但继医院工会后,现代汽车集团工会就该问题举行了罢工。而且地铁工会也要求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并预告将于下月中旬举行总罢工,因此,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将引发一场混乱。



李鍾焄 taylor5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