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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从2008年起将支援一半城市家庭育婴费

Posted June. 11, 2004 22:08   

从2008年开始,如果拥有4岁以下子女的城市平均收入家庭把子女委托给幼儿园,政府将支援50%的育婴费。

而且为减轻拥有1岁以下婴儿的保姆家庭的负担,并扩大女性参加经济活动,从明年开始,对这些家庭派遣家庭育师。

总统国政课题委员会的老龄化以及未来社会委员会(委员长、汉城大学医学教授金容益)11日上午在青瓦台举行卢武铉总统主持的国政课题会议,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在当天的会议上,政府决定,以从12日开始由妇女部代替保健福利部接管育婴业务为契机,把父母负责的育婴责任转换为国家和社会负责。为此,政府决定,根据收入情况,支援育婴费,并从2008年开始,对拥有4岁以下子女的家庭,支援70%的费用。目前,只有22.6%的儿童获得政府的支援。政府还决定,对城市平均收入家庭,支援一半的育婴费。特别是,政府将对基础生活保障领取人和次级阶层(收入在基础生活保障领取人的120%以内)家庭支援全部育婴费。政府还决定,从2006年开始把在产后休假时,把原由企业主承担的60天工资负担,政府分担30天。而且把雇用保险支付的育婴停职津贴从目前的40万韩元增加为工资的40%(平均50万韩元以上)。



金眞敬 kjk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