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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景梓被判赔偿原告30亿韩元

Posted April. 21, 2004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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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曾提出“东远产业向卢武铉候选人阵营提供50亿韩元的总统选举非法资金”疑惑而被东远告上法庭的民主党议员金景梓在1审判决中败诉,从而处于将罚款30亿韩元的危机之中。

汉城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19部(部长裁判官朴基东)21日表示,东远集团总裁金在哲、东远Capital(株)、东远F&B等20日主张:“由于提出毫无根据的疑惑,我们受到了名誉损害。”并针对金景梓提起的30亿韩元的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判原告方胜诉,责令被告赔偿30亿韩元的损失费。

法庭还判处东远方可以针对金景梓要求临时执行30亿韩元的损害赔偿判决。

法庭表示:“向国会事务处发送了各种诉讼文件,但被告完全没有理会。因此,根据被告不提出答辩书的情况下承认原告方主张的民事诉讼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对此金景梓表示:“虽然接到了提起诉讼的消息,但由于议会选举而忘了此事。”并表明了上诉意向。金景梓为了阻止临时执行,可以在提交公积金时一同提出停止申请。

金景梓在今年1月29日紧急召开的民主党常任中央委员会会议上表示:“2002年总统选举当时东远产业受卢候选人的直接要求曾向卢候选人阵营提供了50亿韩元。”并提出了疑惑,而东远方则以金景梓为对象提起了刑事诉讼和损害赔偿诉讼。

金景梓虽然参加了第17届议会选举汉城江北乙地区选区的竞选,但最终落选。



李泰熏 jeffl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