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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选举法》事件达2086件,达到4年前的2.5倍

违反《选举法》事件达2086件,达到4年前的2.5倍

Posted March. 26, 2004 22:19   

今年,有关4.15议会选举的违反《选举法》事件超过了2000件。

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长柳志潭)26日表示:“从今年1月1日开始到本月25日为止,违反《选举法》的事件达到2086件。其中,举报189件、委托调查116件、警告893件、注意874件、14件交给有关机关处理。”

这相当于,今年以来违反《选举法》的行为每天平均发生了24件,与16届议会时(2000年1月1日~3月26日)的818件相比增加了155%。

特别是,有可能造成当选结果无效的举报或委托调查件数超过了300件,因此,很可能引发当选者当选无效的事情。

从政党分类来看,开放的我们党最多,达593件(28.4%),其后依次为,大国家党456件(21.9%)、民主党293件(14.0%)、民主劳动党91件(4.3%)、自民联36件(1.7%),其他617件(29.7%)。

从类型分类来看,印刷物和刊物的非法发行问题最多,达814件,占整个的39%。其后依次为,提供财物、宴请、车费为359件(17.2%);违反规定设置设施290件(13.9%);利用网络、电话的非法选举运动265件(12.7%)。

违反《选举法》事件如此剧增的原因在于,随着党内竞选的热烈选举气氛的过早出现,选民们自发的举报事件增加了。选举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士解释说:“随着《选举法》的修改,并向举报者提供奖金,秘密提供财物的事情也被大量举报。”



朴民赫 mhpar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