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中国宪法“保护私有财产和人权”

Posted March. 14, 2004 23:01   

14日,中国通过了明确规定保护私有财产和人权等内容的宪法修订案。

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在当天闭幕的第2次会议上通过了共修改13个条款的宪法修订案。这是第四次修改被称为改革开放宪法的1982年宪法。

修订后的《宪法》中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是不可侵犯的”,从而私有财产的地位被提升到了与公有财产同等的地位,而且还新增设了“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的条款。

从而中国宪法的资本主义色彩被进一步加深。这反映了因25年来的改革开放,私营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4%,就业人数的90%在私营企业的现实情况。

另外,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提出的3个代表思想(党要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广大人民利益)也被纳入宪法中,从而利用宪法保障资本家阶级能够入党,而且扩大了党的基础。



黃有成 yshw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