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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当局:检察机关调查后调查洗钱疑惑

Posted March. 07, 2004 22:54   

在检察机关结束对政治资金的调查后,对于有洗钱嫌疑的交易未及时检举的金融机构,可能由金融信息当局展开调查。

7日,据财政经济部透露,财经部辖属金融信息分析院(FIU)正在研究只要检察机关结束调查后通报涉嫌洗钱的金融交易内容,就把相关金融机构作为对象实施调查的方案。

据‘关于对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的报告及利用的法律’(洗钱防治法)规定,如果金融机构从事者对2000万元(修正法之前的去年为止5000万元)以上的金融交易有洗钱嫌疑时,必须向FIU检举,对于涉嫌为避开检举把金额分成规定若干限额以下的情况也要检举。

洗钱防治法规定,如举报有假,“处以一年以下徒刑或处罚500万韩元以下金额”,如果干脆不举报,处以“500万元以下的 罚金”。

FIU接到的‘嫌疑交易’去年共有1744件,增幅很大,但引发许多非法政治资金交易的2002年只有262件。



孔鍾植 k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