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检争议浪费了十天时间的国会提出了召集要求书,并表示将从10日开始召开为期30天的临时国会。其理由是,亟待处理的法案达800多件,因此到9日定期国会闭会为止,不可能全部处理。为审议法案而召开临时国会,对此,不会有提出反对的国民。即使只处理已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新年预算案,如果要避免做出草率决定,也需要充分的时间认真进行审议。
但是更重要的是国民对国会的信赖问题。大多数国民怀疑此次临时国会也属于“防弹国会”。也就是说由于大检察厅以涉嫌牵连到现代秘密资金事件为由,对大国家党议员朴柱千、民主党议员李训平申请了事先拘捕令,所以将向国会提交逮捕动议案的涉嫌不正之风的议员共达6人,此次国会就是为保护他们而召开的。
他们之中,还有提交逮捕动议案的时间已达6个月的议员。在这期间临时国会几乎没有停止过一天。由于议员只要不是现行犯,则在会期内不能逮捕或拘留,所以他们不可能被检察厅逮捕或拘留。也就是说,完美地享受了不能逮捕的特权。
大国家党和民主党明确表明,在此次国会上也没有处理逮捕动议案的意向。即,为查明总统亲信不正之风,再次表决通过特检法案的两个在野党对议员的不正之风,似乎要以“皆大欢喜”的方式把这一问题避过去。
这既是同命相怜的表现,又是非常明显的渎职行为。虽然,李柱千主张自己清白,并要求处理自己的逮捕动议案,但仍然是石沉大海。如果是因为考虑到一旦只处理特定人的逮捕动议案,会使其余议员面临尴尬而不予处理,则实在是令人寒心之事。这无疑是一种国会包庇集体犯罪的嫌疑。哪怕是国会议长也应出面行使职权处理逮捕动议案。而法案的审查要在此后进行。国会绝不能再次成为“不正之风议员”的避难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