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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称“将推进损害赔偿临时扣押修订案”

Posted October. 29, 2003 22:49   

为使即使企业对工会或工会会员要求损害赔偿或采取临时扣押措施,工会和工会会员也能得到正常的活动和维持生计的条件,政府决定修改有关法律。

政府还决定根据法律和原则对那些劳动界的非法罢工进行严惩。

29日,法务部康锦实、行政自治部许成宽、劳动部权奇洪长官在汉城世宗路政府大厅就工人自杀等事件发表了上述谈话。

政府在谈话书中表示:“虽然对最近接连发生的工会干部自杀、自焚事件表示惋惜,但无论是在任何情况下以生命作为代价而采取的行动最终无法成为正当的举动。”还表示:“工会、企业、政府需要为建立先进的劳资文化而努力,劳动界应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问题。”

政府接着表示:“对于损害赔偿、临时扣押制度改善问题,为防止企业滥用制度的现象,将尽快修改有关法律。”

权奇洪解释说“将研究对工人的临时扣压措施和损害赔偿诉讼是在保障当事人的最低工资以及最低生活费的前提下实施、工会费临时扣押措施也是在保障工会正常业务的前提下实施的方案。”

据悉,政府将降低目前可以扣押工资50%的标准(民事执行法),而且正在推进缩小涉及到担保人的临时扣押(身元保证法)范围的修订案。

权奇洪还表示“已经决定今年将把取消非正规职员差别以及限制企业滥用非正规职员的法律案提交国会。”还表示:“特别是在今年内出台对公共部门的非正规职员的对策,并将从明年开始予以阶段性实施。”

与此同时,政府向大法院提出了慎重对待临时扣押判决的要求,并推进把为阻止工会活动而采取的临时扣押措施作为不合理劳动行为来进行司法处理的方案。

对此劳动界表示:“这对解决目前的事态无济于事。”

民主劳总表示:“政府应立即取消公共部门的损害赔偿诉讼和临时扣押申请,并取消对非正规职员的差别对待。”还表示:“推进制度改善的承诺只能属于‘空谈’。”

韩国劳总表示:“这是亡羊补牢式的政策。”还表示“政府应该在向工人提出停止斗争的要求之前先终止对工人的镇压。”



李鍾焄 鄭景駿 taylor55@donga.com news91@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