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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追查“李某提巨款”一事

Posted August. 29, 2003 23:45   

29日,正在调查前总统第1附属室长梁吉承收受贿赂案的清州地方检察机关,调查了忠北清州市K夜总会实际所有人李元浩(50岁,拘捕)和名义上的社长柳某(41岁,拘捕),追问他们在梁前室长访问清州(4月17日,6月28日)之前从李某妻子及柳某的账户中提取巨款的原因。

另外,检察机关还集中调查了去年10、11月间,从他们账户中提取的50多亿韩元的用处。

但李某却称:“从去年10月份起至今年7月进出账户的款项中没有1分钱用于大选资金或作为请求平息调查的代价。”并称:“这些钱都用在夜总会的工程费和雇员工资、土地签约金等处。”

另外,在公开前检察官金道勋(37岁,拘捕)调查记录中确定李某的资金流向政治人的信息和追查与李某相关账户的结果后,在野党和市民社会团体等主张进入特检程序。大国家党忠北道支部称:“有关梁前室长的事件,应将焦点放在非法金钱贿赂上。”同时阐明:“检察官只强调秘密摄像机部分,这在客观上为隐藏地区土豪势力与政界进行金钱交易的内幕创造了条件。”

大国家党称:“或由大检直接出面,或进行特检,一定要查清土豪势力政治资金的真相,以示铲除收受非法政治资金行为的意志。”

忠北道内市民团体也主张:“从金前检察官的调查记录看,李某有向政界进行贿赂的可能性。应进行特检彻底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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