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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经合协议将从今天起正式生效

Posted August. 17, 2003 21:41   

政府以18日起正式生效的南北经合协议为契机,决定推进南方对北投资企业在从南北合作基金取得贷款时,可将投资到北韩的资产作为担保的方案。另外,政府还决定引入因北韩核问题之类的责任不在于事业者的政治因素导致对北投资企业受到损失时,由政府利用南北合作基金予以补偿的“损失补助制”。

统一部负责人17日称:“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通过与(现代峨山等)企业进行协商的方式落实这两种措施,对北投资将会增长。我们将与政府部门进行协商后修改南北合作基金的相关规定及具体规定。”该负责人还称:“在规定可将投资资产视为贷款担保后,对北投资企业将可以很容易地得到贷款,损失补助制度会使举棋不定的企业尽快做出投资决定。因此,此举将使经合事业进一步活跃起来。”

另外,经合协议书将于18日在板门店以南北双方交换协议通知文的方式正式宣告生效。其主要内容为,防止双重课税、投资保障、商社纠纷协调程序、清算结算等。南北双方在2000年末举行的第4次南北部长级会谈中正式签署了该协议书,但由于双方国会过于拖延(我方于今年6月批准,北方于7月批准),时隔2年零8个月才得以正式生效。



金昇鍊 sr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