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1级公务员人事也将进行多面评价

Posted March. 09, 2003 22:15   

9日,行政自治部和中央人事委员会为做好紧随长官、次官人事工作后的后续人事准备工作,制定了新政府人事运营方针,令各部门从10日起予以实行。 

该方针内容为:扩大对高层人事的多面评价范围;对人事说情行为予以处罚;为树立透明、公正的人事秩序,公开各部门人事标准等。

另外,提出了新政府公务员人事的基本原则:△根据对职务条件的客观能力评价,选出最合适人选的“合适人选原则”△根据能力和业绩的成果主义提高公职竞争力的“实际能力主义原则”△通过公开多面评价人事标准等开放、透明程序,实施公正人事的“透明、公正原则”△不偏向地区、性别、出身等方面的“均衡人事原则”。

作为将这些原则予以具体化的具体方针,规定各机关总负责人无论职位高低都要公布涉及人事说情者的名单及说情内容,为积极发掘优秀人才,实施公开性人事推举制度。

另外,为实施一贯性及可预测的人事工作,将公开人事标准,并为激活多面评价制度,把目前仅限于4级以下中、下级职位的多面评价制扩大到1级晋升等高层人事。另外,对需要专业性及主要职位人事工作,积极应用事先设定业务能力标准,通过广泛的竞争及公正的审查,选出最合适人选的“职位竞争制”。另外,决定灵活应用开放型职位制和民、官交流制,促进政府和民间、部门与国家间的人事交流。此外,为培养行政专业人才,抑制循环晋级制,而使其长期工作在同一种工作岗位,将实施专门职业制和专业领域晋级过程制。另外,就部门人事运营问题,予以人事权自主化,将科长级晋升、推荐及5级以下晋级方面的任命权力移交给各室长、局长。



李賢斗 ruch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