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以下简称经总)向4000多家会员企业发布了《2003年团体协议签署方针》。其主要内容为:鼓励对非法纷争应用民事加重处分制度及损失索赔要求制度,应强烈反对劳联产联的介入。
经总的这一方针和表明卢武铉总统对劳资关系原则的总统职务接管委员会公布的国政方向相违背,预计将会引发劳动界和企业界围绕这一问题的矛盾。该方针包含了今年经营界在签署团体协议过程中应着重考虑的74个问题。其中包括:△缩短工作时间△非正规职业工人△经营界参与人事△劳联产联交涉△产业安全保健及产业灾害补偿△非法纷争行为责任等。
在该方针中,经总劝告会员企业应积极应用对非法纷争行为根据程度予以处罚并适用加重处分制度及损失索赔要求制度。同时不要接受非法纷争结束后劳动界提出的免责协商要求。
另外,经总强调,各企业应对劳联产联工会持反对立场。在劳动界提出劳联产联工会介入要求时,应构筑该行业团体及企业之间的联系体系,制定行动方针,说服工人。
就非正规职业工人问题,该方针指出:“尚未确定任何立法措施,在雇用非正规职业工人时,不要接受把非正规职务予以正规化之类的工会的无理要求。”
同时,经总在方针中就劳动界为缩短法定工作时间而提出的修改法律要求问题,奉劝企业以缩短月假、夏季休假等休假时间,用年月次休假取而代之的方法应付要求。
经总此次推出的方针与总统职务接管委在最后的国政课题报告书中表明的政策方向相违背,因而令人关注。接管委在报告书中曾提出:△对劳动事件的损失赔偿,加强防止滥用施压性要求方式的方案△激活地区、行业、产业类别的劳资政协议会等构筑社会协议体制的方向。
另外,卢武铉在未就任时曾强调了应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立场,这与经总的方针也相违背。对卢武铉表明将于年内尽快引入每周五天工作制的方针,经总提示各企业应在引入该制度之前最大限度地消耗年月次休假,因此估计会引发劳动界的抗议。
经总在方针中要求,劳动界要求的人事委员会劳资同数及在人事变动时进行劳资协商等事项不可能成为团体交涉内容,应视为劳资协议会的协议事项,而基于经营权的事项,因雇主拥有全部处理权力,所以应拒绝交涉要求。
朴重炫 sanjuck@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