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开始有望利用城市住宅区内的不使用的地皮建造城市公园。
此外,还在推进城市周边建造类似历史公园等的主体公园,以及林荫道的方案。
建设交通部16日声明,为了弥补限制开发地带(绿化地带)条例的废除而造成的城市绿化空间缩小现象,充分利用城市公园用地,计划修改推出以上述内容为主框架的《城市公园法》,以便大幅扩大城市绿化空间。
建交部计划下个月准备法规修改案并通过公开听证会,截至今年9月份结束修改法规的工作,并于明年开始施行新的法规。
据建交部消息,优先针对局限在儿童公园、街道公园、墓地陵园、体育公园、城市自然公园等这5种类型的城市公园加以多样化。
即,汉江岸边的水边公园、生态公园、历史公园等主体公园;树木围成的、专门用来居民行走和骑自行车的绿茵道等也将指定为城市公园。
还有,修改城市公园面积须在1500m2(454坪)的目前规定,而充分利用不能用作住宅建设用地的不用地建造城市公园。
建交部计划专门调拨地方自治团体运行的“城市开发特别会计资金”来充当建造管理公园的资金。
建交部城市管理科长金炳洙表示,“通过这一次的举措虽然还不能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准,但是计划把目前人均1坪左右的城市公园面积提高到至少人均3坪以上”。
据建交部消息,2001年底汉城市人均拥有城市公园面积达到了3.7m2 (大约1.1坪),这一数字相对美国纽约(22.9m2 • 6.9坪)、英国伦敦(24.1m2 • 7.3坪)、德国柏林(24.5m2 • 7.4坪)、法国巴黎(17.9m2 • 5.4坪)等发达国家的城市相比相去甚远。
建交部表示,通过这一次的措施,将可以使10年以上闲置的1.4km2(大约42万坪)城市计划设施用地中的大部分用来建造公园。
黃在成 jsonh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