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实,检察机关没收了宝城集团前总裁金浩准为避免子公司Nara综合金融退出金融界向执政人士进行游说的非法资金明细表后,还取得了对此的具体口供,但并未向法院提交,而且也未在调查记录中体现。
15日上午,大国家党第一政策调整委员长洪准杓召开记者招待会表示,“向法院提交的调查记录中遗漏了既是前总裁金浩准的非法资金管理者,又是宝城集团子公司ELAD负责资金的前任理事崔某向检察机关所做的口供。口供的内容是,曾向民主党某一有权人士提供了15亿韩元,向另一位有权人士和P议员分别提供了10亿韩元和2亿韩元。另外,向卢武铉候选人的亲信安某和严某分别提供了2亿韩元和5000万韩元。”
作为证据,他公开了崔某于今年6月18日在接受大检中央调查部公共资金不正之风联合调查组调查时所做的长达12页的口供记录。
洪准杓委员长还表示,“虽然大检中央调查部没收了崔某把230亿韩元宝城集团非法资金的收支日期和用处等用微软公司的EXCEL软件详细整理的10张明细表,但为了掩盖事实,未提交到法院。”并主张说,“这一行为是相当于掩藏公用资料罪的犯罪行为。”
他还主张说,“把口供记录转交给大国家党的人,已看过明细表。”“共有10张的EXCEL资料中记录着230亿韩元非法资金的明细。”
当天公开的6月18日检察机关对崔某的口供记录中记录了以下内容:检察官问到,“2000年1月6日左右,供述人(崔某)管理了多少(Nara综合金融的大股东宝城集团总裁)金浩准的非法资金?”对此,崔某回答说,“虽然记不清楚,但只要看了没收的明细表,就会一目了然。”
这时,检察官给崔某看了附有所没收的明细表复本的4月20日的调查报告,崔某回答说,“是,就是它。”
洪准杓委员长主张说,“口供记录的下方用橡皮图章所标的2101页的页码改成了2080页,12张相连的页码都被改动过。”“这是检察机关转移了12张调查记录的证据。”
对此,大检负责人解释说,“在调查记录中所遗漏的部分是与公诉无关的内部调查记录。”“在将被告人移交给法庭时,在调查记录中去掉与公诉事实无关的内容是一般惯例,而且也是理所当然的。”
该负责人还称,“崔某根本没有说过,向2名执政有权人士和P议员分别提供了15亿、10亿和2亿韩元,而且也没有相关的口供记录。”
另外,安某和严某称,“根本不认识Nara综合金融公司的人员,这是毫无根据的。”“如果报道这一情况的一些媒体不进行更正报道,则将通过法律加以解决。”
同时,大国家党院内总务李揆泽表示,“将于16日向国会提出为调查这一事件实行特别检察员制的议案,并且在与总统选举不相关的情况下,与自民联合作,尽快贯彻特检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