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于今年5月在汉城江西区一家二手汽车行购买96年9月产一行驶9.8209公里的面包车的朴某(55岁,汉城江西区禾谷洞)因汽车经常出现故障而伤透了脑筋。
他找到该汽车的制造公司直接经营的修配所才明白购买之前有人对该车的累计行驶距离动了手脚。经鉴定结果,累计行驶距离98年12月就超过了12万公里。因直营和指定修配所共享维修记录,所以该数字是可靠的。
韩国消费者保护院(www.cpb.or.kr)最近对居住在首都周围地区的500名二手汽车购买者进行了调查并在12日发表的结果,每10名中有3名(29.2%)被受骗。主要受骗类型有回答“汽车的性能不符当时的广告及说明”的占最多,达42%,其次是在累计行驶距离方面动过手脚或有嫌疑(18.8%)和将发生过交通事故的汽车骗为无事故车辆出售(16.5%)。
据调查,另外在购买二手汽车的210名中仅有50%的人签订了合同书。从去年4月开始规定,通过交易商购买汽车时出售方有义务将记有车龄、累计行驶距离等事项的“汽车性能鉴定记录薄”交给买方,但是施行该制度以后,109名购车人中有73.4%(80名)没有收到记录薄。
在此次调查中有86%的消费者对“交易时是否应标明伤害保险公司管理的保险事故档案”问题表示了同意,还对“是否应公开汽车制造企业的直营修配企业所保管的维修档案”的问题有88.1%表示赞成。
消费者保护院警告,购买二手汽车时应要求出示鉴定记录薄,并在现场按记录薄所载事项仔细检查、利用汽车交易行业协会的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书签合同。
消费者保护院商品交易组组长孙荣镐表示:“记录薄和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书是发生纠纷时对消费者有利的证据。目前还应完善公开与二手汽车相关信息的制度。”
李憲鎭 mungchii@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