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5年内取得购买公寓指标的家庭,将从本月末开始在投机过热地区在5年内不能拥有优先申请购房的资格。
另外,一户拥有2套房屋的家庭,即使通过申请获得优先申请资格,如果不卖掉房屋,则在投机过热地区将失去优先申请购房资格。
据建设交通部20日透露,他们已完成对包含上述内容的《关于住宅供应的规则》修改案的起草工作,本周内将由规章制度改革委员会和法制处进行审议,一经通过,将立即实行。
根据修改案,5年内在全国任何地区获得公寓购买指标的户主,自获得之日起,5年内在汉城全区和京畿、高阳、南扬州、华城市部分地区、仁川三山住宅第1开发区将不拥有优先申请购房资格。
例如,在1998年12月获得购买指标,将到明年末不能拥有优先申请资格。
预计将于下月初接受申请的汉城第10次同时预售将适用新申请标准。
另外,实行新规定后,在发布销售公告当时(现在)拥有2套以上房屋的家庭也将在上述地区内失去优先申请资格。
非户主者凡在9月5日后申请的将均失去优先申请权。
但这些地区如果排除在投机过热地区之外时,将恢复优先申请权资格。
而如果其他地区被划为投机过热地区,在该地区将失去优先申请资格。
高其呈 koh@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