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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虚假登记考斯达克申请书的制裁

Posted September. 08, 2002 23:16   

大股东把自己持有的股份伪装分散并将虚假内容记录在考斯达克(KOSDAQ)登记申请书上的,一经发现,将从考斯达克交易市场被除名或指定为被监督管理者。

同时还规定,将对伪装分散的持股数和总金额进行计算,并责令该大股东重新买入股份,而且2年之内不准卖掉相应股份。

8日,金融监督委员会称:“根据今年7月ECOIN公司的大股东在考斯达克登记之前,因伪装分散而得到不正当利益事情等的发生,16日开始将出台并实行相应的制度改善对策。

金监委制定的对策核心中规定,虚假记录对企业业绩带来直接影响的浮夸会计或为了应付考斯达克上市登记条件,虚假记录登记审查申请书,则将取消考斯达克登记资格。还规定,但如果虚假登记中记录有给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内容,则指定为管理项目,但不作为取消登记的原因来处理。

一旦指定为管理项目,则受到三天停止交易、公告等处罚。如果6个月内不采取再买进股份等措施,则自动取消登记。

发现大股东利用借名帐户,分散自己持有的股份,根据违反的股份数和金额,规定重新买进股份。

例如,每股1万韩元的价格卖掉用他人的姓名保留的10万股而取得10亿韩元的事实被发现,那么假如股价跌至5000韩元,则规定买进相当于总金额(10亿韩元)的20万股;而如果股价涨至1万5000韩元,那么英按此价购回10万股。还规定,上述事实发现之后2年内不准卖掉重新买进的股份和原有的股份。和现在实行的不管是否发现伪装分散的事实,限制登记之日起2年内出售股份相比,用伪装分散来实现利润实际上变得很困难了。

金监委还规定申请登记审查后,分散一定比率的持有股份;具体规定,如果申请登记审查之前分散股份达到30%,那么通过公开发行,再分散20%以上;如果达到30%以上,那么必须再分散10%以上。

金监委的证券监督科长金勇焕表示:“因此次的对策,大股东很难利用伪装分散自己持有股份而得到不正当利益。也很难获得7月发生的类似ECOIN取得的不当利益。”



金東元 davis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