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起草减少法定工作日、引入五天工作制的立法法案,并决定从明年7月开始将该制度阶段性地引入到金融、保险、公共部门及员工在1000人以上的大企业中试行。
但经营界和劳动界对该方案立即表现反对态度,加上预计在大国家党占半数以上席位的国会通过该法案并非一件易事,因此,政府能否如愿还是未知之数。
16日,劳动部透露,期间完善了在劳资政委员会讨论的结果,决定△对金融、保险、公共部门、员工在1000人以上的大公司从2003年7月1日试行△300人以上的公司从2004年7月1日试行△50人以上的公司从2005年7月1日试行△20人以上的公司从2006年7月1日试行,并以此来阶段性地推行将每周五天工作制。
劳动部决定,对员工不到20人的小型模企业的试行期最终通过总统令来决定,对于教育部门的试行期,考虑到中小企业的试行日程,决定与教育人力资源部等单位讨论后再作决定。另外,保留了在政府立法决定的小规模企业的每周五天工作制试行期之前,与劳资政讨论后引入每周五天工作制的可能性。
劳动部透露,对每周五天工作制的实施引发的薪水浮动范围(是否包含年月差津贴)和年度休假的加算天数等问题尚未得出最后结论。
劳动部计划,将收集劳资政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将于月末内确定最终政府法案。
另外,经营界主张,每周五天工作制的引入期,对公共和金融、保险、1000人以上大公司应从2005年1月开始试行,而后按大小规模顺序依次到2012年为止阶段性地试行,且人数未到10人的公司应无限延长引入期限。
相反,韩国劳总敦促:“对金融、保险、公共、1000人以上大公司应提前实施每周五天工作制,应与法案制定同时实施。”民主劳总也主张:“在2~3年内应在所有工作单位实行这一制度。”,“应该修改为,人数未达20人的公司也提前进入试行期。”
李鎭 leej@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