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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代的“铁窗四年”如何补偿

Posted July. 25, 2002 22:17   

“我们没有犯过任何错误,却光是在黑暗的军事牢房里就待了长达3年零10个月,不管发生什么事,一定要揭露真相,抱着这种想法,我们咬牙挺过来了。”

25日上午,汉城瑞草区瑞草洞金昌奎律师办公室,3名二十多岁的前军人一边强忍泪水,一边向记者们倾诉他们曾经历过的恶梦。

这三个人是以盗窃武器的嫌疑被判无期劳役,直到昨天即24日才从安养教导所出来的前中士郑某(27岁)和以从犯身份被收监,直到去年5月才被假释的前中士崔某(27岁)和前下士李某(28岁)。

他们曾声称:“由于审查官的残酷行为,被迫歪曲事实”,要求重审,而经过长期的法庭斗争,24日大法院收回有罪判决,事实上宣告了他们无罪。

曾在江原华川郡的部队服役的这三个人在98年8月部队发生丢失事故之后被认定为犯罪人,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被同时逮捕。

据郑中士等人的叙述,审查官采取了严刑逼供形式,逼他们承认罪行,在喝不到一口水,每天睡不到2小时觉的情况下,他们被迫做了假供。

一个毫无根据的故事被捏造了出来:他们为了跟上司过不去,所以偷了枪,准备“大闹”一场。这种行为触犯了军用物资特殊盗窃及蓄意抢劫等共9条嫌疑。

更荒唐的是由于无法说明枪支藏在何处,被军事法院加判为无期劳役。他们定的罪名是:“顽固犯”。

此次,大法院在上告重审中虽然确定审查官的严刑逼供行为有罪,但仍然在拒绝审查具体记录的情况下下了最终判决:劳改5年。

但是,他们不能再继续忍受冤屈的牢狱生活了。他们立即向汉城高级法院,重新获得了再审机会。又是长达1年的令人心血熬干的法庭斗争。

最终,24日由汉城高等法院刑事4部(部长法官具旭书)宣布他们无罪,宣告书说:“由于郑中士等人的口供是在非法逮捕拘禁之后,在审查官严刑逼供的情况下取得的,所以不能证明他们曾犯有盗窃枪支罪。”

同时,审判部还对他们非罪犯的可能性进行了取证,丝毫没有经过调查,目击者陈述不可靠等都列为证据。

郑前中士25日说:“我到现在脑子还是一片混乱。”而李前下士则强忍悲愤,他说:“在全身被缚,在水泥地上像狗一样趴着吃饭时,我想,这个国家真的是民主国家吗?”

一旁郑前中士的父亲老泪纵横,愤慨地说:“虽然我们要对审查官和军队检察官提起提求损害赔偿诉讼,但儿子失去的青春,谁能赔偿得了?”

法院有关负责人称:“虽然检察厅可以上告到大法院,但从目前的情况下,应该可以说事实上已经确认无罪了。”

担任辩护律师的金昌奎律师评价说:“考虑到封闭和僵化的军队和军事法庭的特殊性,这次判决在否定一审时的法定口供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李姃恩 light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