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劳资政3者间的公务员工会立法协商破裂,进入了政府进行单独立法的程序。而且在引进5天工作制立法上,劳动界和经济界的立场差距丝毫没有改变,也经历了难以收拾的场面。
22日,劳资政委员会在汉城汝矣岛劳资政委召开总会,进行了是否允许公务员工会的最终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出席当天会议的人士有,劳资政委员长张永喆、劳动部部长方镛锡、产业资源部部长辛国焕、韩国劳总委员长李南淳以及经营者总协会会长金昌星等16名委员。
在当天进行的总会上,行政自治部副部长赵泳泽称:“在公务员组织中使用工会这一名称是不恰当的。”“如果使用公务员组合或公务员团体,则可以接管。”
对此李南淳委员长反对说:“由于1998年劳资政所合议的《2.6社会协定》中允许第一阶段为岗位协议会,第二阶段为劳动组合,所以必须使用‘工会’之名。”
行自部决定接受在公务员工会的12个争论问题中已达成一致意见的7个,对未能达成协议的项目将以政府方案为基础,参考劳动界的意见出台法案,并在年内完成立法。
另外,劳资政委员会针对5天工作制,通过非公开会议试图让韩国劳总和经总达成协议,但在实施5天工作制后的工资保障问题上,双方各执己见,最终使协商破裂。
政府决定,如果就引进5天工作制不能达成协议,则将以从2003年7月开始分阶段实施为目的,政府出面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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