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提前合法化公务员工会之争

Posted July. 15, 2002 22:51   

由于民主党以牵制特定政党掌握地方政府及议会的名义, 决定推进劳动界主张的公务员工会的2003年提前合法化方案,掀起了风波。

15日,民主党地方自治委员长金圣顺在最高委员会会议上报告说,“目前以学界为中心正在出现的一些舆论,即,为保障公务员的劳动基本权利,应把目前处于法外工会状态的公务员工会的批准日期提前至2003年左右。”□请看A4版相关报道

金委员长还称,“由于现在的情况是地方政府和地方议会都掌握在特定政党手里,所以很难指望牵制和监督,因此,应提前使公务员工会合法化,加强控制公职社会内部。”

然而,大国家党主张分阶段使公务员工会合法化,政府方面的立场也是年内推进立法,但把执行日期延长3年,从2006年开始使其合法化,所以预计在未来,劳动界与政府,大国家党与民主党之间的争论将逐渐扩大。

大国家党政策委议长李康斗称,“因为公务员职责是服务于国民,所以一旦劳资关系出现分歧,其后果不堪设想。”,“虽然大体上赞成公务员工会的必要性,但应该经历可以形成合谐劳资关系的中间阶段。”

另外,针对“6.13”地方选举选出的民选3期地方自治团体长,各自治团体的公务员工作岗位协议会要求人事和制度改革,或公开表明对地方议会的牵制方针等地方公务员的施压行动正在趋于具体化。

  12日,全南道公务员工作岗位协议会发表声明要求,“此次内部选出的政务部知事与一直以来道知事提倡的经济专家尚有一段距离。”,“取消内部选出政务部知事,请选出对外交涉能力优秀的人物。”

本月初全国公务员工会蔚山地区总部也发表声明要求,△打破慈善行政和执行透明预算,△改革立足于情面上的论功行赏式人事制度,△承认公务员工会为行政伙伴等。



jnghn@donga.com shj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