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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广播独立与部长的‘越权’是非

Posted August. 04, 2000 14:05   

最近,有线电视中过多的色情暴力问题应有人站出来倡议一下。因此,昨天文化观光部部长朴智元用强硬的语气表示应该解决此问题,这引起了观众的共鸣。

但有人指责,朴部长的发言超越了文化部的权限。根据新的广播法,广播政策的最高执行机构无可争辩地应是广播委员会。与广播政策相关,过去文化部具备的权限大部份已移交给广播委员会。尤其是区分电视节目是否有色情,如何采取制裁措施,这都是广播委员会的固有权限。从这一点来说,文化部部长表示以‘自己的职位为担保’解决此事的态度,也有引来别人‘越权’的非议的可能性。

朴部长发言后才过了几个小时,广播委员会委员长与三个广播社社长们似乎事先达成了一致,表示支持朴部长的意思。这已是旧时代的模式。固有权限遭侵犯,广播委员会与广播社社长们一起对朴部长的发言是一个鼻孔出气,这是在过去权威主义政权时代才有的事。

5年多的讨论以来,制定合并广播法、成立新的广播委员会是确保广播独立性最大的目的。国民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广播委员会应拿出理直气壮的姿态,保持权威。

然而,对广播悬案,广播委员会的消极被动姿态令人失望。

3月,新的广播委员会成立之时,广播界某角落提出了广播委员们在人员组成上的问题。排除外部影响,保持独立性是令人不满意的地方。此事不能不令人担忧,当时的忧虑会不会变成现实。

广播色情问题不是一时之间就能解决的。在过去的政圈中,类似问题不只提出过一次,但每次都敷衍了事。这是因为收视率竞争这类结构问题所致。

新的广播法赋予了广播委员会莫大的权力。广播委员应完全活用此权力,控制过激的收视率竞争,抓住主导权。广播委员会不能再像这次那样被政府牵着鼻子走。政府也不应做出广播独立上引起误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