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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修改民法,杜绝未成年人继承债务”

李在明:“修改民法,杜绝未成年人继承债务”

Posted January. 11, 2022 08:13   

Updated January. 11, 2022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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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10日提出了防止未成年人继承债务的“小确幸(小而确实的幸福)”公约。《东亚日报》通过去年5月的《继承债务的孩子们》、12月的《摆脱债务的孩子们》系列报道,揭示了相关法律漏洞,李在明就此提出了竞选公约。

 李在明当天上午通过脸书表示:“将修改民法,杜绝未成年子女继承债务”,“将完善相关法律,如果法定代理人错过了限定批准的机会,可在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一定时间内进行限定批准。”他说,“最近通过媒体,得知了刚过两岁的孩子要替去世的父亲偿还债务的令人惋惜的事情”,提到了《东亚日报》去年12月的相关报道。他还指出:“法定代理人因缺乏法律知识或应对能力而承担父母债务的事例很多”,“像这样从2016年到2021年3月,因继承父母债务而申请个人破产的未成年人多达80名。”

 李在明就这一竞选公约的宗旨解释说:“如果未成年子女知道父母留下的债务比自己继承的财产还要多,为了不让债务代代相传,会再给一次机会。”因为现行民法上虽然有放弃继承或只在继承财产限度内承担父母债务的限定批准制度,但法定代理人从得知这一事实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才能免除债务。李在明强调:“将尽快进行相关立法”,“将切实保护年轻人,不让他们背负无法承受的父母债务成为信用不良者,迈不出社会第一步。”

 《东亚日报》报道后,政府从去年12月1日开始实行亲权者死亡后地方自治团体和大韩法律救助公团对未成年遗属放弃继承债务的一揽子支援制度,但不断有人提出有必要通过立法进行补充。目前,共同民主党议员宋基宪、白惠莲等提议的4件民法修正案被搁置在国会。共同民主党相关人士表示:“为了修改法律,一直在与法务部等相关部门及在野党进行讨论”,“最早可能会在2月的临时国会上处理。”


權五赫 hyu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