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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警察别想用之前用过的陈旧的性犯罪对策蒙混过去

[社论] 警察别想用之前用过的陈旧的性犯罪对策蒙混过去

Posted September. 04, 2012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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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儿的妈妈们最近常说“睡着的孩子也要再三确认”、“关上的门也在再三确认”。罗州小学生性暴力事件被查明是“邻里叔叔”后邻里之间也变得人心慌慌。有上幼儿园的女儿的妈妈们甚至说“希望女儿能快些长大。”

警察昨天发表了一个月的防范非常令,表示会在性暴力犯罪预防和民生治安上集中投入人力和装备。虽说会在防范设施脆弱的老百姓住宅密集地区和女性较多的一居室住宅地区集中安排人力,但是用有限制的警察人力能保护胡同小路到什么时候,真是令人担忧。

还拿出了在警察厅设立管制儿童及青少年淫乱物的控制台“儿童色情片对策组”,对网络淫乱物进行集中管制的方针。上周末东亚日报采访团防卫的首尔关岳区新林洞的成人专用网吧里面3.3m²(约1坪)的10多个房间摆设得像鸡窝一样,正在播放儿童色情片。处处都是非法淫乱物的天地,为什么警察至今对此置之不理?要先追究这个问题。

李明博总统昨天在广播演讲中表示:“性暴力犯罪有很高的再犯可能性,因此要积极地公开性犯罪者的个人信息。”这与2008年在上学路上遭受残忍的性暴力的8岁“罗英事件”发生后李总统说的“儿童性犯罪者有很高的再犯可能性,因此有必要提高个人信息公开程度,最大限度地从社会隔离”几乎类似。那时总统要求的“强有力的对策”到底搁在哪里了?当时大国家党也约定说要修改刑法,取消有期徒刑的上限,将儿童性暴力犯罪者的宣判刑期增加到20年、30年、50年。但是罗英事件的犯人赵斗淳只受到了12年有期徒刑。每次残忍的性暴力事件出现时陈旧的对策泛滥,但等到舆论平息后政府和警察就轻易地回到日常的事情正在反复出现。

在讲究性犯罪者的人权之前,先要顾到犯罪被害者的生命和人权。在美国有报告说引进性犯罪严惩主义后以儿童为对象的性犯罪减少了79%。对性犯罪者的药物治疗施行已经过了1年,但是法院的治疗命令只有一次。电子脚链的适用也有必要扩大到法律制定之前的犯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