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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日本外务省的内部档“韩日协议与个人请求权不相干”

依照日本外务省的内部档“韩日协议与个人请求权不相干”

Posted March. 15, 2010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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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日本外务省1965年签署韩日请求权协议时,还制订了“即使签署协议,也与(征工受害者等)个人请求权不相干”为内容的内部档。

韩日协议包含了“在韩日的经济援助条件下,两国政府最终解决了两国及国民的请求权”的内容,因此至今成为驳回韩国征工受害者个别请求权的依据。不过,随着这一档的公开,将会有围绕请求权的争议。

依照日本外务省内部档《和平条约上的国民财产及放弃请求权的法律意义》,“因为他国而使本国民的财产权受侵害时,国家有权利向他国请求国际法范围内的赔偿,但这与个人请求权无关。”另外,《日韩协议第二条和拿捕渔船问题》档指出,“日韩协议第二条承诺两国不行使国际法规定的外交保护权,不过这不意味着剥夺个人对他国的请求权。”它的宗旨是,国家政府没权力为国民行使请求权,但不表示个人没权利行使请求权。

被称为“要求全面公开日韩会谈文件的组织”的市民组织要求日本政府公开如上的档,而该档于2008年公诸于世。起初公开六万多页的内部档时,独岛相关的内容引人注目。不过,由于最近二战时被不二越工厂强制雇佣的征工受害者向日本政府和不二越工厂提出诉讼,该内部档再次成为焦点。

2003年一审落败的原告律师8日在日本名古屋高等法院,以外务省的内部档为依据主张了民间请求权有效,可裁判部却表示:“依照韩日协议韩国国民的请求权被剥夺”并宣判原告败诉。



金昌源 chang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