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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裁判,你才是红牌

Posted June. 26, 2006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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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已经死去。不,这样说会对不起真正的诗人们。重新说。“诗人裁判”已经死了。同时世界杯足球也死了。干脆直接把裁判给踢进去好了。死掉的诗人裁判的足球,阿根廷主裁判霍拉西奥-艾利桑多(Horacio Elizondo)。他的判罚并不是诗。而是“对诗的亵渎”。他并不是学校老师。那样的判罚实在是过于偏袒。

是的。篮球或美式足球是由对越位的抗议制造出来的美国体育。美国人喜欢进攻性的东西。只有分数多,才能尽兴。当然在篮球上没有越位。就算是提前站在篮下,3秒以内是被容许的。美式足球除了在刚开始的时候之外,也没有越位。

下半场第32分钟瑞士的球员亚历山大·弗雷的进球,如果按照篮球规则,是很明确的进球。但是在足球上并不是。那只是提前潜伏在对方球门前,用脚将球踢进去的非绅士行为而已。因为球是先打在了韩国中场球员李浩的脚上之后到瑞士球员脚下的,所以不算是越位的主张是强词夺理。要想那样,弗雷最起码也应该与韩国的最后面防守队员站在一个直线上。如果是这样的情况下将那个球踢进去,也就无话可说了。尤其李浩当时并不是要进行回传球。只是球打在了他想要断球而做出的被动性动作的脚上而已。

那么,在上半场第12分钟,曹宰溱在瑞士禁区右侧的射门打在瑞士球员菲利普·森德罗斯的手上,又算什么呢?难道因为森德罗斯并不是特意用手去挡的,所以就没关系吗?在上半场第42分钟,李天秀发出的角球,在禁区内打在瑞士球员帕特里克·穆勒的手上那一次,也同样因为是被动性的动作,所以不算是手球犯规吗?为什么同样是被动性的动作,却只认可瑞士选手呢?一句话就是“双重标准”。

边裁举旗示意越位也是同样。起初是充满自信地堂堂正正地举旗示意,暂时后却悄悄放下来,是出于什么理由呢?这是明显的“好莱坞式表演”。应该给他出示红牌。韩国的防守队员们在看到边裁的举旗示意之后,就没有做出进一步的举动。

当然,如果说最终的判断是主裁判说了算的话,也没话好说。但是韩国的选手们被那面旗帜骗过,没有去阻止弗雷。最终的结果就是,边裁通过“好莱坞式表演”帮助了弗雷的那一粒进球。

原本在英国,足球是1年举行1次的村子庆典。村里的人分成两队,不论是一天还是两天,比赛会一直持续到分出胜负为止。胜负并不是最重要的。能沟通过互相冲撞拼抢,积累“强健的体魄”就可以了。

这个庆典,不论是那一队率先夺得1分,比赛就结束。如果在开始后仅10分钟或20分钟就有进球,那1年只有1次的那个“庆典”也会在那一瞬间结束。后来,为了让比赛时间能长一些,所以制定出了多种规定。首先不够绅士的行为都被禁止。

就是指提前潜伏在对方的球门前等待,或是瞧瞧没入观众群中,跑向对方的球门方向的行为。这就是今天越位的由来。因此越位(off side)是“脱离(off)了队伍(side)”的意思。就是说,与队友们分开,自己一个人在对方球门前等待是不可以的。

弗雷就是提前待在了被禁止的地区。显示出了想在那个位置上接传球射门的能动性的、明显的动机。甚至没有去掩饰自己这样的目的。那是明显的现行犯,是卑劣的行为。

整场比赛,裁判的哨声一直是偏向于瑞士队。韩国队因为裁判吹起的哨声,而没法好好展开比赛。而在情况的发展有利于韩国,可以不必吹瑞士犯规让比赛继续的时候,却又“亲切地”吹哨,打断韩国队的进攻。对瑞士的态度却正相反。犯规次数是20比8。最终是与12名战斗。这是欺诈。要想这样,那么国际足联(FIFA)主席约瑟夫·布拉特的祖国——瑞士从下届世界杯开始,干脆直接从16强开始进行比赛要更好一些。

红色的第一个凌晨。放生高喊的“大∼韩民国”。国家什么时候哪怕是一次曾经关照过他们吗?曾经激励过他们一次吗?这是16强梦想破灭的日子,红色的心都被烧焦炭的凌晨。活着有什么意思呢?吃完双份“上火面”(音译),心窝感到酸痛。



金華盛 mar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