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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吃什么”

Posted June. 10, 2004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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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在只是饺子出现了问题,但谁能保证其他食品安全。”

家庭主妇赵恩淑(36岁,汉城广津区九宣洞)表示:“现在觉得,在市场中出售的所有食品都有问题。今后,不会购买加工食品。”赵恩淑的忧虑是不是对此次垃圾饺子风波的过分反应?

实际上并非如此。从我们周围发生的事情中可以感受到,没有令我们放心食用的食品。去年,警方逮捕了一个6人团伙,他们在汉城和京畿一带出售了10.24万公斤假辣椒粉,他们在劣质辣椒粉表层涂上一层具有致癌物质的涂料。该份量足以供2万名成年人食用1年。国立科学调查研究所表示,如果长期食用该辣椒粉,有可能引发呕吐或脸部麻痹等症状。

还有很多相关事例。例如,宰杀患狂犬病的狗做的狗肉汤、注入铅的进口棱子蟹、腹内有螺丝的黄花鱼、混杂铁粉的辣椒粉、用工业盐腌制的海鲜酱、使用工业粘合剂制造的蒸锅、用工业二氧化盐消毒的祝寿乌鱼等。

目前,以“饺子事件”为契机,市民们对“不良食品天国”的我国和对此袖手旁观的有关当局提出了抗议。

△有关当局没有效果的管制:因生产劣质饺子馅而被举报的第一食品公司从2003年开始到去年,共3次被京畿坡州市发现,但支付1200多万韩元的罚款金,继续营业,销售了14.3070亿韩元的产品。

即使食品医药安全厅和地方自治团体管制不良食品公司业主,他们将继续营业。因为,即使接受停止营业处分,只要支付每天8万韩元(以年销售额不足3000万韩元的企业为例)的罚款,就能继续营业。

因此,有人指出,政府应对生产不良食品的业主采取取消营业证等强硬的行政处分,令他们退出市场。

YMCA市民转播室干事金希京(音译)表示:“有关当局没有检查是否废除了有问题的产品。如果不进行系统改革,类似的问题将反复出现。”

△毫无力度的处罚:批发业主Y某和某动物研究所代表K某因涉嫌宰杀患狂犬病和感染日本脑炎的狗后做成狗肉汤出售而被拘留起诉,但在1审中,他们分别被判决1年徒刑和缓期2年执行,并获得释放。法院承认,他们3年以来给狗注射了各种传染病疫苗,并宰杀出售。但却对他们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食品卫生法》违反者即使被拘留起诉,大部分被判缓期执行或支付罚款后,获得释放。据2003年司法年鉴显示,在法院处理的全部违反《食品卫生法》事例中,1审中判处徒刑的只有36件(2.1%)。剩余的被判处罚款、缓期执行、推迟宣告。

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食品犯判处徒刑。

警察厅调查有关人士表示:“政府应删除罚款条例,而对罪行严重的食品犯判处徒刑。只有这样,食品业主不敢藐视法律。”

全贤姬律师表示:“生产垃圾食品是以大部分市民为对象的一种大量杀伤行为。法院和检察机关应认识到食品犯罪的严重性,并严肃处理。”



jefflee@donga.com needj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