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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智元被判12年徒刑

Posted December. 12, 2003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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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前文化观光部长官朴智元被判处12年徒刑。朴智元因涉嫌主导对北秘密汇款事件,并收受150亿韩元现代秘密资金(受贿)而被拘留起诉。

汉城地方检察院刑事合议第22部(部长审判长金痒均)在12日对朴智元的1审判决中宣布,确定朴智元的嫌疑为犯罪行为,并判处12年徒刑、罚款147.5200亿韩元。法庭在判决书中表示:“直接转交资金的现代证券公司前总裁李益治的供述和收受这笔资金进行洗钱的金荣浣(海外滞留)的供述,都具有可靠性。因此,确定被告人曾收受了150亿韩元。”

法庭还补充说:“朴智元曾是上届政府的执权人士,他在接受委托的同时受贿,并为个人使用该资金进行洗钱。而作为其代价随意支援现代集团,给国民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他还否认自己的罪行,因此将判处重刑。”

朴智元的律师为证明朴智元受贿的2000年4月14日当时不在场,向法庭提交了朴智元观看戏剧的照片。但法庭不接受该照片,并表示:“无法肯定在2000年4月14日受贿。”

法庭表示:“对北汇款事件是根据历史使命感的统治行为。举行南北首脑会谈,对南北关系产生了有利的影响。”朴智元的律师苏东基在当天表明了抗诉的意向。

朴智元因涉嫌在2000年4月即将举行的南北韩首脑会谈之际,主导对现代集团的非法贷款以及对北秘密汇款事件,并以接受建立娱乐场方面的委托的代价,从现代集团收受150亿韩元而被拘留起诉,朴智元被检察机关申请20年徒刑。

检察机关解释说,虽然当时一并申请了28.6多亿韩元的罚款和121.4亿韩元的没收金,但法庭不区分罚款和没收金,只罚了相当于朴智元从现代方面受贿总额的金额,这一做法是正确的。



李相錄 金秀卿 myzodan@donga.com sk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