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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踐踏教師權利的社會敲響警鍾的判決

Posted June. 27, 2013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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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氏夫婦以兒子被體罰爲由,找到校長室逼迫班主任下跪後用花盆和旗杆威脅並施以暴行。昌原市地方法院的首席法官樸昶秀判金氏8個月有期徒刑,金氏的妻子等兩人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兩年。這是壹個給再也容忍不了侵害教師權利的社會敲響警鍾的判決。

樸法官在判決前對金氏夫婦說:“去學校找到有關的人跪求原諒吧”,並延緩了審判。金氏夫人代替正被拘留的丈夫兩次訪問學校,通過電話對受害老師道了歉。就算如此,樸法官還是表示:“自己的兒子就算是受到了不當的處罰,不通過對話或合法途徑解決,而私自進行報複是讓人無法容忍的行爲。”,並且判決徒刑。處于迫切的希望降低刑罰的道歉和真心道歉還是有很大距離的。

我們社會對教師權利侵害已經達到了防不勝防的程度。根據教育部的統計,在全國小學、初中、高中裏平均有40件侵害教師權利的事件發生。2009年的1570件侵害教師權利事件件數在2012年已經升至7900件。對于教師的惡言和辱罵以及妨礙教學正常進行雖占多數,毆打、性騷擾教師的事件竟然也達到了200件。誣告、惡言惡語、民刑訴訟等來自于父母的教師權利侵害的事件也有逐漸增加的態勢。對于要求父母把孩子教育得幹幹淨淨再送到學校的班主任,有些父母還會恐嚇其“‘孤立’我們家孩子”或者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錄下授課內容用于脅迫,這樣的事例也曾發生過。

所謂的教師權利侵害也隨著左派督學者們推崇的學生人權條例施行發生了急劇上升的狀況,這值得我們關注。2011年在韓國各學校進行的問卷調查中,10位教師中有7名表示在禁止體罰和施行學生人權條例以後其學習權和授課權受到了侵害。10名教師中有4名以上經曆過被辱罵等侵害。自從把學生的人權視爲第壹位,教師就被當作“侵害人權的行爲罪犯”,這也是教師權利急劇下滑的重要原因。教育界正在促進教師權利保護法的制定,但我們不應該只是把其看作是法律來遵守。學生父母也要爲孩子樹立尊重教師的榜樣,這樣才會給子女最好的人性教育。昌原市地方法院的判決無疑會大大幫助如今壹落千丈的教師權利重新站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