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因調查能力低下,近期經常受到國民的指責。釜山儲蓄銀行事件中,銀行人員挪用顧客的數兆韓元存款,但目前還未調查出任何一名相關政界人員。說客樸泰奎涉嫌賄賂政界議員,雖然事後扣留了樸泰奎,但案件仍然毫無進展。樸某一直堅持自己沒有拿到賄賂資金,而檢察院目前將調查力度集中在嫌疑人一人身上,這種調查方式令人感到失望。預計收受賄賂的議員已經為自己準備好後路。若大檢察院中央調查部仍然無法查明郭魯炫案件,將顏面盡失。
國會有解散中央調查部的計畫。因多方施壓要求解散中央調查部,遇到韓化集團賄賂資金等相關案件時,檢察院長都將案件轉交到了地方檢察院。因此,不少中央調查部長上任後,在任期內一件案件都沒有調查。中央調查部的60多人一直閑著,出現韓化案件等類似案件時,由經驗較少的地方檢察院負責調查,必然會不利於案件調查。
特殊部是負責查處公安部、權力機構的選舉、示威以及違法行為的一線調查機關。但是,每當政權交替時,該部門都會經歷浮沉。發展至今,很少有檢察官立志成為公安或特殊部門的負責人,而且很少負責案件調查。目前,很多檢察官都將公安部和特殊部視為增加履歷的途徑,只是在該部門混日子。
檢察院有一個慣例,新檢察局長上任後,同一屆的檢察官都會辭職。這種慣例造成了部門職員平均年齡的低下和經驗不足及調查能力低下等情況。近期,52歲的檢察局長韓相大上任,而當時同一屆的5名檢察員都辭職了。檢察長級別的職員已經在檢察院工作20年以上,在事業達到頂峰期時拋棄積累的經驗,對於政府調查事業是一大損失。
調查環境也比以往發生了諸多變化。因法院對批准拘捕令的要求變得嚴格,獲得拘捕令變得並不容易,而且不能進行徹夜調查。因法院支持公判中心主義,給嫌疑犯定罪並不容易。就像前總理韓明淑接受審判時一樣,嫌疑人即使在檢察院陳述賄賂了他人,也有可能在法庭出爾反爾。
法官應當堅持“寧願錯過9名罪犯,也不能抓錯1名無辜市民”的立場。但是,檢察員要有“誓死尋找罪犯進行制裁”的信念。檢察員只能用調查結果說話,郭魯炫事件亦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