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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加強計劃經濟

Posted November. 17, 2010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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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朝鮮的貨幣改革和外匯管制政策失敗後,今年上半年為加強中央職權計劃經濟措施,修訂了相關法律。

據熟知朝鮮消息的人士透露,今年4月6日朝鮮修訂“人民計畫法”時加強了國家計畫程度。朝鮮2002年7月1日堅決執行“7•1經濟管理改善措施”前,在2001年5月通過修訂同一法律,放寬了國家計畫程度,但這一次又採取了復原措施。

修訂法中再次出現了朝鮮2001年刪除的朝鮮計劃經濟的象徵性指標“預備數位•統制數位”(企業報告的生產計畫數字及國家指定的生產量)。而且讓工廠和企業等個別生產主體在國家計畫過程中發表意見的2001年新設條款也消失,計畫單方面從上(中央計畫機構)下達到個別生產主體的過去條款重新復活。

修訂法還強調了計畫的法定義務,而且除了出口產品外,把金正日國防委員長等最高指導者直接下命令籌措的“主席資金”排在最前面。籌措統制物資的“主席基金”被指定為朝鮮計劃經濟機制形成的原因。

另外,朝鮮今年3月30日修訂的“平壤市管理法”明示了首都平壤市的國家計畫管理原則,在平壤市管理及統治機構除了相當於韓國市政廳的人民委員會外,還添加了國家計劃委員會與內閣。

修訂法還規定平壤居民一定要攜帶市民證,進而加強了對人口的管理統治。另外,還把平壤市的“革命聖地”稱號改為“主體聖地”、“朝鮮人民的心臟”、“國家的形象”等,進而暗示了為三代世襲加強首都統制的意願。鑒於這些一連串的保守修訂法,人們展望道,近期開幕的“金正恩時代”也很難期待“7•1措施”復活等經濟改革政策。



申錫昊 kyl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