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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瓦台“李總統分撒權力,探討總理責任制”

青瓦台“李總統分撒權力,探討總理責任制”

Posted July. 07, 2010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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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青瓦台高層關係人士表示,“執政後期,李明博總統有可能會(與內閣)分權”。也就是有可能實行“總理責任制”。

當天,該名關係人士與記者會面時,說:“執政前期,經過蠟燭集會等一系列問題,總統的掌權力度較強,但是將來可能會有所改變。”

他又說:“(世宗市問題等的結束)執政黨終於可以在與在野黨沒有過大衝突的情況下,執政。”“雖然李總統會對原有的政治進行管理,但不會推進新的政治。”

接著,他還說:“鄭雲燦總理的交替要有意義才行。交替之後,不能什麼都一如既往。因此,應當選懂得政治的人來做新總理。”

總理責任制是2004年盧武鉉總統執政時期,通過國務總理李海瓚施行的治國方式。當時,盧總統給予了李總理較大的責任及許可權。

另一名青瓦台關係人士說:“期間,李總統直接進行管理,甚至還包括些小的領域。事實上,很多人都希望能夠改變這種治國方式。”“但是,並不會向盧武鉉政府時期那樣,給予總理過多的責任及許可權。”



鄭用寬 yongar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