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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所有公務員工會應退出全國民主勞動組合總聯盟

[社論] 所有公務員工會應退出全國民主勞動組合總聯盟

Posted November. 07, 2009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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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水產食品部和旗下的國立農產物品質管理院(簡稱“農管院”)、環境部工會將于下周實施決定是否退出全國民主勞動組合總聯盟(簡稱“民主勞總”)的投票。據悉,加入這三大政府機關工會的公務員有4300餘人,占整個中央行政機關7200餘名工會成員的一半以上。他們一旦決定退出,會對其他公務員工會造成巨大的影響

據瞭解,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工會已經進入自願解散階段。由於該工會宣稱加入民主老總,引起不少爭議,而且政府也表明了原則應對的政策,於是大部分公務員則退出了中央選據管理委員會工會。需要公平選舉的選舉管理委員會公務員雖然稍微晚,但始終看透了不適合加入與特定政黨密切相關的民主老總,這一點值得慶倖。而且,我國憲法也明文規定,公務員作為奉獻者,應保持政治中立。而公務員工會法也規定,公務員有服務義務,還親炙一切引起爭議的行為以及政治活動。有政治偏向的民主老總無論怎麼看,都不適合成為公務員工會的上級組織。

全國公務員工會委員長孫榮泰今年9月曾表明:“公務員工會將成為審判李明博政府的有權力的聯盟。”民主老總委員長林聲奎也表示:“對抗李明博政權的民主老總的鬥爭離不開大家”,並鼓勵了“公務員鬥爭”。應誠實地為國民服務的公務員竟然說要審判國民選舉出的民主政府,這無疑是對自由民主主義基本秩序的“挑戰”。

1972年,西德政府決定決絕任用威脅自由民主主義基本秩序的勢力。該措施明確表明,“國家公務員有義務維持自由民主主義基本秩序,並具有獻身義務,這是給予公務員的強制規定”。與此同時,還規定“不能任用反對憲法的志願者,而且志願者所屬的組織屬於敵對憲法的組織時,也可以認定,該志願者無法維持•守護自由民主主義基本秩序,並且無法積極為國民獻身。”

民主勞總直接參與非法暴力事件的事例也不少。執行法律的公務員一旦加入無時無刻做出不法行為的組織,法治主義根基就會動搖。不僅是農食品部、農管院、環境部,其他所有公務員工會都應退出民主老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