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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商定出售23%股份

Posted October. 05, 2009 08:20   

日前,政府商定,事先進行出售國有金融公司“友利金融控股公司”的73%股份中,未對經營權產生影響的全部23%股份議案。此舉是政府為出現收購意向者時,及時出售股份而採取的措施。

本月4日,政府高層相關者表示:“最近重組的公基金管理委員會,將重新討論這個月中期商定的友利金融7%股份出售方案後,就16%股份追加出售議案,也將於年內商定。”2007年,普遍存在欲購入友利金融2萬2000韓元價位股票的需求,但由於公基金管理委員會預售規模過小,導致浪費多次出售機會。政府採取上述措施,就是為了避免重蹈覆轍。目前,雖然友利金融股價從去年金融危機後的5000韓元,升回了1萬6000萬,但仍很難恢復到2年前的2萬元以上水準。

政府計畫,若出現收購意向者,將及時拋售23%的股份。同時,還將檢討,為消除此情況下因證券市場流通量增加,導致股價下跌的顧慮,而主張需要通過友利金融收購本公司股票,以刺激股價的分析,是否恰當。

同時,政府還將檢討,將可行使經營權的“50%+1股份”分銷給國內外投資者的方案。因為,目前國產金融公司中,能通過自身資金收購友利金融並良性消化的公司極少,加上國內仍存在對國內產業資本或外國資本掌握國內銀行的抵觸情緒,政府需慎重決定。金融界推測,若構建國民年金、主權財富基金、國外投資銀行等平均各持股份的情況下參與經營的“寡頭壟斷支配結構”,將有效防止大股東的壟斷經營。



洪守鏞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