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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水資源短缺是全國性的難題

Posted February. 12, 2009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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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團體間引起了嚴峻的“水鬥爭”。釜山市與慶尙南道就南江水壩的水引起了一場糾葛。全羅北道與大田忠南道也就龍膽水壩引起了糾紛。由於主要河流的污染程度加劇,自1999年開始,全國共發生了52起有關使用水的紛爭 。不僅僅是各城市之間的糾紛,根本性的解決對策也有待儘早解決。

全世界都在為確保水源而努力。土耳其與敘利亞、安哥拉與納米比亞、埃塞俄比亞與埃及、中國與印度、約旦與以色列等國家之間都存在有關水源的糾紛。蘇丹南部達爾富爾之所以發生大範圍屠殺事件,就是水資源缺乏而引起的。歐洲聯盟認為,21世紀中期,60個國家的70億人口將飽受缺水的折磨。水資源糾紛如同恐怖主義以及能源問題,擁有巨大的危害性。

根據建設交通部2006年的統計,我國國民的平均可用水量為1512平方米。如果人均可用水量在1000-1700平方米以內,應該列入“水資源缺乏”國家。年平均降水量中,可以利用的水量僅為27%。但是,與那些先進國家一樣,我國的水浪費現象非常嚴重。

水資源越是缺乏,地方自治團體之間的糾紛就會越發嚴重。預計今年冬天乾旱現象將會非常嚴重。政府應當站在國家的立場制定相關法規。如果有必要,應該建立管理水資源的機構。為了預備相關法律制度,中央政府與地方自治團體應當進行共同協商。

最重要的是增加乾淨水源的供給。韓國年降水量的3分之2集中在夏季,因此建立容納夏季水量的設施才是當務之急。政府應當抓緊完成大壩的建設問題。檢測影響大壩環境的影響因素固然重要,但是不應該拖延時間。4大江的整治工作也可以改變河流的水質。水資源問題已經成為了關係國民利益的大事,國民應當深刻認識這一點,平時注意節約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