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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國會應當根據憲法裁判所的決定,迅速修改綜合房地產稅

[社論]國會應當根據憲法裁判所的決定,迅速修改綜合房地產稅

Posted November. 14, 2008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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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裁判所認為,如果一戶人家在一段時間內使用一棟房屋,僅用於居住,並且沒有其他財產、沒有能力支付稅收,國家徵收其綜合房地產稅是違背憲法的行為。憲法裁判所在昨日的決議案中表示:“國民有居住在舒適的房屋、享受生活的權利,而住房是實現這一權利的必不可少的場所。國會應當嚴格遵守憲法制定穩定房屋價格的條例。”盧武鉉政府以限制房屋炒作為由,於2005年出臺了綜合房地產稅,並且已經徵收了6億多韓元的課稅,而這一條例已經開始散架了。

憲法裁判所表示,對於持有房屋達多長時間不需要支付綜合房地產稅的問題,國會應當指出明確的期限。憲法裁判所指出的材料中雖然指出是“房屋長期使用者”,但是考慮到一些國民更換崗位元、教育子女的需要,國會不應該將這一期限定得過長。

納稅者正焦急地等待憲法裁判所的決定。但是,稅務局則表示:今年,相關國民應當繼續交納綜合房地產稅。憲法裁判所雖然也表示收取相關稅收屬於違憲行為,但還是要求國民在新條例出臺之前繼續交納稅收。國會出臺相關法案之後,一些納稅者才能被除名,國會應當儘早做出抉擇。對此,憲法裁判所的相關人士表示:“如果不能及時出臺相關法案,我們將出臺暫時的決策或者附則,將一部分納稅者從納稅人名單中除名。”

目前,一些地區的商品房根本銷售不出去,相關建築商正面臨破產。新稅收條例中,擁有多處住房的家庭不能享受免稅政策。但是,對於沒有炒作嫌疑的地區,政府也應該考慮實行免稅制度。此外,憲法裁判所還表示,收取夫婦共同財產的課稅,也屬於違憲行為。因為,這違背了“結婚的夫婦與平常人都是平等的”這一原則。這一法案也重新證明瞭盧武鉉政府制定的法案之荒唐。

民主黨力爭要將綜合房地產稅設立為憲法中的一條。但是,憲法裁判所毅然否決了這一法案,這一舉措是值得肯定的。目前,憲法裁判所的9名審判官中有5人是通過盧武鉉政權政黨推薦或者盧武鉉的提名上任的。但是,這9名審判官中有7人都下定了上述徵稅行為是違憲行為的判決。希望,民主黨也能明辨是非,早日修改綜合房地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