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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享受或申請“支付金待遇”的公務員有4萬5331人,每3名中1位公務員申請或享受過支付金待遇

申報享受或申請“支付金待遇”的公務員有4萬5331人,每3名中1位公務員申請或享受過支付金待遇

Posted October. 29, 2008 08:19   

自從糧食收入保障支付金制度開始實行後,曾享受(支付金)補貼待遇或申請補貼的公務員達4萬5000餘人(自願申報)。

28日,行政安全部表明,27日為止安全部搜集到的公務員本人及配偶、直系親屬享受支付金待遇的資料顯示,享受支付金待遇的公務員中屬於中央行政機關的有7642人(16.9%),屬於地方自治團體的有2萬4982人(55.1%),屬於教育廳的有1萬2707人(28.0%)等,共有4萬5331人。

其中公務員本人申請(享受)支付金待遇的有1萬5052名(33.2%),配有申請(享受)的有5141名(11.3%)、直系親屬申請(享受)的有2萬5138名(55.5%)。

申報曾享受支付金待遇的除了公務員以外還有4436名公共機關人員,公務員和公共機關共有4萬9767名。不過,這是52個中央行政機關、246個地方自治團體、16個市道教育廳及180個地區教育廳、305個公共機關、121個地方公社•公團職員等129萬3846名當中的3.85%。意味著每100名公務員中有3人曾申請或享受過支付金待遇。

到下個月初為止,行政安全部將檢驗各級機關的實際耕種情況,並根據結果篩選出不正當享受糧食收入支付金待遇的公務員後公諸於眾。



金相洙 ssoo@donga.com